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一群水星灵曾以一个球形,接着又以一个拉长卷轴的形状出现在左边。我想知道他们想去哪里,是去这个星球还是去别处。很快我就发现他们转过身来,面向右边,然后卷起来靠近金星,就在远离太阳的那一面。但一到那里,他们说,他们不想在那里,因为居民都很邪恶;于是,他们转到这个星球的后面部分,然后说,他们想留在那里,因为居民都很善良。当这一切发生时,我感觉我的脑子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此产生强烈的活动。我由此推断,来自这个星球区域的金星灵与水星灵是一致的,他们与物质概念的记忆有关,而这种记忆与非物质概念的记忆一致,水星灵则与后一种记忆有关。因此,当他们在那里时,从他们发出的活动更强烈了。
1012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流注的完整性。这从“七天”、“作挽回祭”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天”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如下文所述;“作挽回祭”是指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也如下文所述;“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的(10123节)。作挽回祭并使坛分别为圣的小公牛的祭祀之所以要献上七天,是因为“七天”和“一周或一七”一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长短。因此,“七天”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数字“三”同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区别在于,“七”用于论述某种神圣事物的时候,而“三”用于论述任何事物的时候。
要知道,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在那里有时满了数字的纸张从天堂降至下面的灵人。那些接受来自主的流注的灵人就在它们上面看见这些数字所表示的一连串真实事物,就好像是用文字写成的。有好几次我也被允许看见这种纸,还被告知,内层与天使相交的一些上古之人将他们教会的重要事物和天堂的奥秘包进并储存在数字中,为自己作一个纪念。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用来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事实上,在圣言中,没有一个音节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圣言不仅写给世上的人,同时也写给天上的天使。因此,圣言是由贯穿众天堂的神性构成的。
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参看575,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364, 4495, 4670, 5265, 6175, 9659节);在圣言中,“七”意味着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七”还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状态(6508, 9228节);“一周或一七”具有同样的含义(2044, 3845节);数字“三”具有同样的含义(2788, 4495, 4901, 5123, 5159, 7715, 9198, 9488, 9489, 9825节)。
至于“挽回祭”,它表示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或也可说,它们的移走。由于“挽回祭”和“赎罪祭”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意味着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被主结合。之所以还意味着这种植入,是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良善和真理就被主植入并结合到何等程度。因此,当假定这一个时,也就假定了那一个。事实上,主以爱之良善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祂爱所有人,并出于爱愿意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这种结合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实现。但一个人通过一种邪恶的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邪恶及其虚假却挡了道,阻碍了来自祂的流注。由此明显可知挽回祭和赎罪祭是什么意思(也可参看9506节)。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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